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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民間借貸合同應載明哪些內容? | 2022-05-18 |
| 文章来源:由「百度新聞」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"https://xw.qq.com/amphtml/20220516A01CTC00" 法律分析:民間借貸大多是以“借據”的形式出現的,由于借據的內容比較簡單,一旦發生糾紛很難僅憑借據進行處理。為了保障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,當事人雙方應當制定一份內容完善的借款合同。關于借款合同的內容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八條規定,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,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。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、幣種、用途、數額、利率、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。可見,借款合同應當載明借款種類、幣種、用途、數額、利率、期限和還款方式等內容。此外,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,可以采取書面形式,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時,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。但是,不管是書面形式還是口頭形式,借款合同都應當同時包含以上內容。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,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。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、幣種、用途、數額、利率、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。查看網友的精彩評論 關鍵字標籤:https://www.taipei-pawnshop.com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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