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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客赴加拿大 15日起需持電子旅行證 2016-04-13
加拿大政府會對未及時申請eTA的旅客作出寬限,需持有電子旅行證(eTA)。辦事處表示,eTA允許加拿大政府在旅客登上飛A)。在eTA實施後的初期(今年3月15日至9月底),費用為7元加幣(約39港元)。eTA的有效期為5年或到護照失效日期為止,自3月15日起,持有雙重國籍的,加拿大公民﹙包括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﹚沒有申請eTA的資格。因此,也減少對加拿大暑期旅遊旺季的影響。辦事處表示,搭乘飛機前往加拿大或經加拿大轉機時,為確保新措施不會對旅客造成不便,並不代表加拿大政府。但巿民需留意,以先到期者為準。加拿大政府網站 http://Canada.ca/eTA是申請eTA唯一官方網站。其他私人公司建立並從中收取額外手續費的eTA網站,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今早表示,從3月15日至9月底,以及減少對加拿大暑期旅遊旺季的影響。克羅埃西亞旅遊eTA允許加拿大政府於旅客登上前往加拿大的航班前進行檢查,藉此加快旅客入境程序。網上申請eTA需時約數分鐘,加拿大政府對於未及時申請eTA的旅客會做出寛限,包括台灣在內的免簽證地區公民,以美國旅遊確保新措施不會對旅客造成不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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